有效回应我省“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公众关注热点——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实录
五一节日期间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报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虎一、切实落实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输入疫情压力仍然很大,我省近期出现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风险依然...
五一节日期间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报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虎
一、切实落实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输入疫情压力仍然很大,我省近期出现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风险依然较高。今年五一假期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以后的第一个小长假,入青离青人员将会进一步增多,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接待压力将进一步增加,疫情防控风险增大。各地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上来,毫不放松抓好节日期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压实常态化防控责任,优化社区管控措施,动态完善防控境外疫情输入举措,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精准防控,把疫情防控网扎得更密更牢,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做到不松懈、不麻痹、不厌战,确保疫情不反弹、不逆转。
二、严密防范疫情输入。
认真落实省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境外疫情输入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全程做好入境人员健康管理,加强省际协作,强化信息通报和点对点人员转运机制,有效对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尽早掌握境外返青来青人员情况,有效保障人员转运无缝衔接,并按不同风险精准管控,落实医学观察措施。严格落实《关于做好离汉人员新冠肺炎检测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强重点地区、境外来青返青人员登记排查、医学隔离观察工作,同时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加快我省高校省外返校师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提升发现无症状感染者的能力,严格执行《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及时、规范、有效地进行管理。
三、严防聚集性疫情反弹。
大力倡导简约文明、健康卫生的度假方式,五一期间尽量不跨省外出旅游,减少参与群体性聚集或聚餐活动,并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做好个人防护。各恢复开放的旅游景区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控制游客流量,科学分流疏导游客,防止人员聚集。各住宿餐饮行业和公共场所要切实加强管理,及时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做好人员检测、登记及重点人员处置工作,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加强与医疗机构的联动协作。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要求,积极有序推动各类消费业态恢复正常营业,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五一期间继续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工作。继续强化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继续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切实保障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全面进行院感防控培训,加强医务人员防控,严防医院感染事件发生。学校进一步加强教师和学生管理,引导教师和学生合理安排假期时间,并动态掌握去向。注重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儿童、孕妇等重点人群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四、全面做好应对准备。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理流程,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可执行、可实施,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监测体系,全面落实好首诊医生负责制,加强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管理、临床标本采集送检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及时发现可疑病例,第一时间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五、全面推行信用健康码亮码通行。
省内持有信用健康码绿码的居民和各类服务人员亮码通行,不再进行人工扫码核验。对省内没有申领信用健康码的所有人员,动员指导申领信用健康码。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要实现无缝对接,及时沟通联系,纳入管理视线,重点做好确诊病例治愈人员、疑似病例解除人员、密切接触人员、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以及境外重点地区和口岸准备来青返青人员五类人员基础信息排查采集,严把机场、车站等重点场所入口关,严格落实筛查诊断报告隔离闭环管理要求,对所有境外、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健康申报、体温测量、核酸检测及14天隔离措施。
关于全省高校开学复课情况及幼儿园开园工作安排的通报
省教育厅副厅长 马嘉宾
一、全省高校开学复课情况
4月1日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省高校按照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因时制宜、一校一策的原则,采取分学校、分生源地、分专业、分年级报到的方式,陆续开学开课。截至4月15日,全省12所高校全部开学;截至4月28日,学生总体报到率达到98.64%。开学工作整体平稳,师生精神面貌良好,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全国率先安全、平稳、有序开学画上了句号。目前,各高校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逐步将工作重心转到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上来,调整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把被挤压的时间补回来,把被延误的课程追上来。另外,结合今年特殊形势,科学合理组织好毕业生相关工作,适当调整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工作进度,组织开展论文预答辩、评审等活动,鼓励毕业生继续升学深造。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强化服务指导,拓宽就业渠道,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幼儿园开园工作安排
目前,全省疫情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开园意愿迫切,很多幼儿家长想开园、盼开园,急切投入复工复产。为回应社会关切和需求,经广泛征求意见、研判形势,并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在疫情持续平稳、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全省幼儿园原则上5月15日起,按照牧区、农区、城镇、城市的顺序,一县一策、一园一规推进开园。
对幼儿园开园工作,省级明确起始时间、相关程序和防控指南,倡导幼儿园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防控指南、方案开展前期准备,采取自主申请、县级评估、市级备案批准的程序,成熟一个开园一个,对具体时间、工作进度不作强制性要求和考评。县级政府根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负责的工作方针和以县域为单元,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具体要求,履行幼儿园开园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家庭、街道、医疗机构与幼儿园的联防联控机制,坚决做到在基本防控措施到位之前不开园,在办学场地和师生的公共安全得不到保障之前不开园。幼儿园法人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的前置程序,对在园幼儿采取一对一、一对多逐人逐户联系关怀措施。在开园后因不履行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幼儿家长要积极配合幼儿园管理,履行监护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开始线下培训时间参照幼儿园执行,具体事宜省教育厅将另作安排。
全省五一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常红安
今年的五一假期是我国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后的首个旅游小长假。为认真做好我省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更好地阐释我省五一假期景区开放管理的有关政策,督导全省旅游景区稳步有序开放,努力营造五一假期规范、有序、安全、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增强民众疫情防控的决心和放心旅游、放心消费的信心,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回温复苏,下面,简要介绍下我省应对五一小长假旅游景区开放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
1月份青海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以疫为令,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要求,快字当先,紧急按下暂停键,全省1328家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在第一时间全部关停,坚决阻断了疫情通过文旅途径传播扩散。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秩序有序恢复后,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稳字当先,谨慎按下重启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统筹推进文旅行业复工复产。下好先手棋弹好钢琴曲,通过真金白银的金融和奖补措施硬核助力企业纾困;开启全媒体强力宣传模式,自2月以来在央视13个频道黄金时段连续开展大美青海旅游净地宣传,大美青海旅游净地成为全网热搜,景区直播量在全国名列前茅,为文旅市场和行业全面复苏打下良好基础。精心打造黄河廊道游、湟水谷地游、健康养生游、家庭亲子游、红色足迹游、寻味美食游、自驾探险游等100余条突出净地主题的青字头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通过带头先行先试的文旅人游青海青海人游青海等示范活动,为青海人的好久不见准备了一场安全、文明、精致的久别重逢,较好地传递了文旅发展信心,履行了文旅责任,贡献了文旅力量。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在继续坚持以往好的经验作法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切实管用的举措,认真抓好五一假期全省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日趋向好,但是安全意识不能有丝毫放松。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存在,疫情威胁没有因为气温回暖而退避三舍。文化和旅游业常常涉及人群聚集,尤其要保持警惕,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作出预判,确保有备无患。近日,中宣部、文旅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劳动节假期旅游景区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4月27日又专题召开2020年五一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增加假日旅游产品供给、扩大旅游消费的同时,切实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为广大游客健康出行做好保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假日旅游的需求和景区管理工作的新期待。同时,会议明确了追责惩处办法,表明了中央抓好此次五一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的坚强态度和决心。
按照中宣部和文旅部会议及明电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谋划部署,抓好贯彻落实。采取的主要做法和举措有:一是精心统筹谋划。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结合工作实际从及时汇报、制订预案、新闻发布、印发通知、明确责任、编制手册、督查检查、畅通信息等8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4月28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分别组织召开各市州文旅部门及重点景区电视电话会议和厅系统五一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再动员再部署的同时,明确了控字为先、放字为要、稳字为主、责字为首的16字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方针。发布五一假日文明旅游倡议书,制定印发《青海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青海省2020年五一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方案》,从宣传引导、协调联动、风险排查、应急处置、督导检查等5个方面,确定了工作目标,指明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五一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机制,下设8个工作小组,统筹负责五一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三是细化管控措施。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规范管理、坚持防控、限量开放、严防无序原则和控流量、防聚焦、重防护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五一期间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推动景区实施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落实游客最大承载量不超过30%的要求;坚持客流管控,加强景区入口、重要游览点等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管理,严防人员瞬间聚集;加强宣传引导,多平台、多渠道做好节日期间经济亮点、疫情防控、文明旅游的宣传报道;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妥善应对舆情,及时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强化旅游包车、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防汛备汛、火灾防控措施,加强综合执法监督,做好假日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及五一假期文化和旅游市场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四是加大督查力度。把控流量、防聚集、重防护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检验旅游景区管理效能的重要内容,会同省委宣传部组成8个工作督导检查组,在五一假期前及假期期间,赴包点包片的重点地区、重点景区对疫情防控、复产复工、旅游景区开放和旅游安全等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切实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条件下疫情防控。进一步压实各市州的属地管理责任和景区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全面加强事中监管,严控相关风险。凡是因思想麻痹、工作推诿、作风飘浮、督导不力、防控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五一期间旅游市场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来青返青人员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费用承担情况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吕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医保部门牢记职责使命,及时出台疫情防控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及时向定点及发热门诊医院下拨周转金4120万元、预拨医保基金7.4亿元,保障疫情防控及治疗用药,将10种民族医药自制制剂纳入医保,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患者开药量延长至90天,为我省赴湖北医护人员开通异地就医刷卡直接结算,推进复工复产,出台企业减负4.2亿元的阶段性减征医保费政策,在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中彰显了责任担当,为全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医保力量。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仍然繁重,个别地方发生聚集性疫情,无症状感染者也备受关注。为贯彻落实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4月22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企业商业开工开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及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按照省政府总体工作安排,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扩大核酸和抗体检测范围的具体措施,确保完成对我省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的工作目标。
下面就《通知》中有关核酸和抗体检测项目收费定价,以及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员检测费用结算做一说明。
一、关于检测项目价格。《通知》明确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一是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暂定为:200元/项,其中含核酸检测试剂的费用。
二是血清抗体检测收费标准暂定为:100元/项,其中含检测试剂的费用。
二、关于检测费用结算。《通知》明确了我省核酸和抗体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人群范围,以及检测费用结算办法。
一是新冠肺炎确诊、疑似人员,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的各项规定,对于核酸检测呈阳性的确诊或疑似人员,费用实行零自付,但境外(含我国港澳台地区)未参保人员费用自付。
二是省外来青返青的师生员工作为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检测费用先由医保按相关规定支付,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兜底解决(财政仅兜底检测一次)。
三是境外来青返青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检测费用自理。
四是复工复产人群属愿检尽检范围,检测费用由企业或个人负担,个人负担部分可从本人医保账户支付。
五是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外出务工需要核酸检测的,检测费用由各级财政解决。
六是其他自愿检测人员,检测费用自理,或由本人医保账户结余资金支付。
《通知》还要求,承担检测的医疗机构要单独建立各类人员的核酸和抗体检测台账,并实时进行医保结算。
关于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情况的通报
省疾控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主任技师 汪春翔
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疾控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卫生健康委的安排,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就我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精心准备,自1月21日收到中国疾控中心下发的第一批检测试剂后,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样本采集、实验室检测核酸检测,1月24日检测出我省第一例确诊病例,及时将样本送至中国疾控中心进行复核,经核酸、测序验证,结果显示准确无误,且我省新冠病毒与全国其他省毒株型别一致,未发生变异。此外,省疾控中心先后指导建成我省核酸实验室检测网络,并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仪器设备使用、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技术培训,加强对核酸检测试剂的质量控制,为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提供科学有效防控依据。
一、全省承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分布情况
1月28日起,省疾控中心先后对我省疾控机构8个流感网络实验室、2家省级医疗机构实验室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对使用的生物安全柜进行检定,初步建成我省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网络。截至目前,全省除果洛藏族自治州疾控中心因新建实验室大楼未完工外,其余7个市(州)、格尔木疾控中心及省人民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共11家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核酸检测能力。
二、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开展情况
(一)来青返青重点人员核酸检测
一是省疾控中心负责各市州网络实验室及省级医院检验阳性结果的复核;省级医院发热门诊可疑病人核酸检测;需要检测的可疑人员核酸检测以及各网络实验室质量控制、人员技术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试剂评估、阳性标本的保藏及核酸检测试剂下发等工作;采样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省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由医疗机构采样,通知辖区疾控中心送检。
二是省人民医院负责湖北来青返青师生及部分湖北(除武汉)来青返青人员的采样和检测工作。
三是青海红十字医院负责公安、司法系统轮岗人员、部分武汉来青返青人员采样和检测工作。
四是各市、州疾控中心负责辖区境外及湖北、武汉来青返青人员;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复工、复产可疑人员;发热门诊可疑病例等检测工作,采样由辖区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采样送检。
(二)省外返校师生核酸检测
从4月25日起,我省对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院校省外返校师生集中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具体安排情况为:省疾控中心负责青海师范大学送检标本的核酸检测,每天检测400份,同时做好其余网络实验室检测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省人民医院负责青海大学送检标本检测,每天检测400份;青海红十字医院负责青海民族大学送检标本检测,每天200份;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负责以上高校省外返校师生标本的采集、送检和检测报告领取;西宁市疾控中心统筹做好我省中高职院校省外返校师生核酸标本检测工作。
三、核酸检测结果上报及标本保存情况
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网络实验室对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的标本,按照现行工作程序,及时上报并送省疾控中心进行复检,由省疾控中心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各检测实验室确证的阳性标本必须及时交至省疾控中心菌毒种库统一保藏,同时报送样本类型、采样时间及地点、检测方法等信息。
四、全省核酸检测情况
此次我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选用的试剂,是依据中国疾控中心推荐、国家药监局批准、经实验室验证比对的试剂,中心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疾控中心上报试剂使用情况。截至4月28日,我省累计检测病例标本19826人份,其中发热门诊新冠样本检测3744份,我省赴湖北医疗人员249份,省外返校师生2480份,其他重点人群644份。
下一步,省疾控中心将继续严把质量关,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要求的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方针,结合我省实际,按照省指挥部统一部署,继续扩大检测网络,支持具备条件的疾控中心、医疗机构逐步开展新冠核酸检测技术,同时加强检测人员技术培训,严把质量控制关,努力满足公众检测需求,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李雪萌)